成千上萬的花,香水百合算是我最喜愛的花吧!
至少,這幾年沒對它變心過。
由於租屋在外,在有限的空間下,不容我將一整把的花帶回家,但在“一開門,就有花香撲鼻” 的心態下,還是買了個能夠插上二、三枝香水百合的花瓶,滿足一下自己小小的浪漫。
香水百合的花期大約在七至十天。但南部夏天酷熱,所以六、七天左右,我就得跑一次花店買鮮花補上。可這次買花的經驗,真的讓我火氣不小,因為被店家給坑了。
那天,按慣例先去買水果,之後到對面的花店買花。
這次沒看到漂亮的小姐,
只見一個看似熱心的歐吉桑招呼著:小姐,想買什麼花?
而我照舊的說:麻煩給我二枝香水百合。
在包裝的同時,我將金額準備好,打算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閃人。
但......花漲價了。
在掏錢補差額時,隨口一問:漲價了喔?
歐吉桑:是啊,漲十天了。
我心裡的怒意剎時高漲,把錢輕放在桌上,
臨去秋波時留下一句:我一星期前來買,都還沒漲啊。
我想,他心裡明白,以後將會少了這位顧客了。
其實價格上漲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,最主要的是老板的說詞。
商家要調漲價格,消費者也只有被割肉的份,我不在意得多付錢才能買到想買的東西,但就是不愛被騙,讓人當傻子耍。
雖說奸商奸商,無奸不成商,但我還是認為做生意本該重誠信,商譽是重於利潤。因為種想法,所以我可能永遠沒辦法開店當老板吧。
我想,香水百合,可能會在我家消失一陣子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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